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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提问:孙总监,有这么一个事情,上海HY公司这里在20/21/22年陆续付了一些(模具)款项,我们发票已经开了,现在需要退还给他们模具费用,是否可以 HY申请红字(申请单),然后我们按照相应的红字(申请单)信息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,把原来我们开的模具发票冲销?
家家回复:
1、一般情况下,大合同里,会和客户约定大货数量,如果达到条件,模具费一般由供方来承担。但为了一些纠纷,所以会先以卖模具的方式开发票,先把模具款回收。后面大货到数量后,再返还客户的模具款。HY是否属于这种情况?
——是的,约定的满2万只产品,返还模具费用。
2、经核实,模具款跨度三笔三个年度,且不是全额退还,还涉及到一些耗材、改模费、修模费是不退的。我建议是对方开具发票来,我们直接按金额打款过去,这样大家都比较方便。
3、关于履约保证金性质的款项问题:
(1)建议后续在合同中与客户约定相当于模具款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,合同签署后由客户支付,大货达到批量要求后,我方再返还客户保证金,明确写明在合同条款中。
(2)这样的好处:
一是,避免了发票的流转,开进来、冲回去,尤其是跨度多个年度。
二是,保证了模具的权属及外观等知识产权问题,很多时候,模具款项的退回,并不实质上将模具的权属转移给客户,但因为有了发票的流转,就对模具的权属产生了瑕疵。
三是,单纯的保证金形式,不是增值税纳税应税范围,不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,支付和归还保证金都简洁易操作,只需按合同条款走就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