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办理个体户营业营照,你可以提供地址吗?”,今天我们就这个问题,展开和大家探讨一下,掰开来、揉碎了和大家唠唠家常。
周一朋友提问如下图,我的回答是三个字:不提供。
经济市场、商品市场中,企业的形式是很多样的,小型微利店铺类经营,绝大多数还是走的个体户注册形式,这个没问题的。我们经营的店铺要办理一张个体户营业执照的手续是非常简单的,可以去当地便民中心的市监(工商)窗口,提供投资人的身份证、店铺的产证复印件、租房合同即可,基本属于立等可取,或者过几天来取营业执照就好了。
关于上面提问中讲的“提供地址”就是这个意思,任何时候,市监对市场主体的管理中,经营场所的合法合规都是相当重要的!最直观就是在企业新设之初要提供商业用产证和房租合同,工厂要提供工业用地产证和房租合同。
一般来说,经营地址除了以上所提商业用地、工业用地以外,还可以是独栋别墅、乡下宅基地,那为什么不能是商品房住宅、连排别墅或叠墅呢?因为市监对经营场所的管理有条基本原则叫:不扰民。
讲到“不扰民”,我们再展开讲下店铺从事餐饮行业的一些附加规定,餐饮行业除了正常办理营业执照外,还需要办理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其中经营项目要包括“热食类食品制售”,参考以下网图:


对于办理中式排档烧炸煮蒸之类的餐饮行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,市监的管理要求在不扰民的前提下,还要兼顾安全性,从而又有特别规定,即周边30米无居民,也就是无住宅。因此以前那种沿街店铺上面是住宅商品房、下面开店铺的,现在基本上很难审批下来开设中餐馆了,如果要开,就需要周边30米上下居民全部签字同意并承诺相关事项等手续,也就无形中加大了开设沿街中餐馆的难度。
以上主要是讲了市监的要求,总之一句话正规经营的个体户,真的就是真的,没有什么不可以的,一切遵照政府即市监要求办理即可。下面主要是讲一些关于个体户在税务登记上的一些问题。
当个体户规模比较小的时候,我们可以到税务上申请“核定征收”,是因为税务部门推断一个小小的个体户难以建账建制,也不会找代理会计,更不会聘请专职会计,或者说即便建账了,也难以参照用来纳税申报,所以一切简化。因此“核定征收”本质上是一个负面清单。
那为什么还有人来找会计公司“提供地址”呢?排除有些情况,比如我们有遇到残疾人要在自己的住宅小区的车库办个补鞋店、裁缝店等等(此处不带偏见,仅是案例),而车库是没有产证的。如果要办营业执照就想借用地址,如果办下营业执照,最直观的结果就是经营地与注册地不符。其实从以上的分析也知道,车库本身也不是市监允许的合法合规的经营场所,也违背了“不扰民”原则。
那么还有哪些情况会要求“提供地址”呢?我们认为:
1、最大可能是虚开发票
2、不合理避税,其实就是偷税、漏税、逃税
我们所有客户一定要谨记,真正要做个体户,一丁点问题也没有,如果要申请税务的“核定征收”,税管员是要查核现场的:地址是否相符啦,面积是不是对应啦,规模确实比较小啦……这些是可以申请下来核定征收的。
如果核实下来该个体户的规模比较大、预期年营业额也很大,税管员大概率是要驳回个体户核定征收的申请的,会建议个体户建账建制,大白话就是做账去、请会计做账去,按做出来的账申报纳税。因此企业规模达到一定水准后,本身也会受到市监、税务等政府部门更多的关注,企业也将承担更高的社会责任。
所以,总结下,找会计公司“提供地址”办理个体户,申请税务核定征收,如果推断很有可能借而虚开发票的这种行为,我们所有客户一定要这个认知:我们不碰这些,因为节税、避税还是有很多合理合规的方法,然而应当属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,我们是一定要规范的。增值税相关的犯罪量刑一直以来都是最严厉的。
最后,我个人认为,我们迟早走上发达国家民主法制的进程中,会走入“纳税光荣”的认知里!就作为本期话题的结束语吧。